(四)考试
1、笔试(占总成绩50%)
时间:2012年3月31日上午:各相关专业综合理论
医学职位笔试范围:医学相关知识
非医学职位笔试范围:岗位要求的相关知识
地点:遵义医学院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及遵医附院网站上公布。
2、面试(占总成绩50%)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及遵医附院网站上公布。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或浏览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及遵医附院网站查询
地点: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行政楼
面试内容:各聘用职位的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在遵医附院院内宣传栏张帖和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及遵医附院网站上公布。
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百分制),才能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 ,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及遵医附院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遵医附院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遵医附院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