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体检报到时间:2012年3月8日上午8:30。
体检报到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所需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在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进入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前提供由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在招考方案规定的时间未按时参加面试、笔试、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由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成绩依序递补。
七、考核政审
经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指导,具体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人数时,从本次笔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列为考核对象。
八、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及政务公开栏进行为期7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影响聘用反映的,根据《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书后再行聘用文件,在2012年7月30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取消其录聘资格,削减该职位招考计划,不再进行递补。
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部门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不得调动。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考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取消考生考试及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县内任何聘用考试。
十一、未尽事宜由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5251738(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5221501(大方县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