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1、发布信息
由州委政策研究室将遴选方案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
2、报名事宜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3月27日至4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州委政策研究室(营盘东路51号州委办公楼负一楼)。
(3)报名须提交或填签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③报考者须如实填写《黔东南州委政策研究室2012年从基层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报名表》。
④签个人参加遴选自愿申明。
3、资格初审
由黔东南州委政策研究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1:15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如通过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本次遴选计划。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州委政策研究室于笔试前两天通知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州委政策研究室领取《准考证》。
4、笔试、面试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考试由州委政策研究室负责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25%计入总分。
(1)笔试题目由州委政策研究室在公开的题库中随机抽取,考生报名时领取笔试题题库。
(2)笔试成绩前5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3)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和面试。
5、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按职位计划遴选数按1:3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州委政策研究室按照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要求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或者单位不同意放人的,按笔试面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并按15%的比例计入考察对象总分。
6、体检
根据考察对象总分从高到低按计划遴选职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考察对象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7、公示
州委政策研究室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
8、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州委政策研究室按照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