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于8月25日前参加由省统一部署、县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文通知。培训合格后,由县教育局发给《2012年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报到证》,按县教育局的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县教育局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七、志愿者待遇
1.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15000元/年,志愿者在聘期内,由县教育局负责对其进行年度跟踪评估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经考核认定不适合继续支教的,予以解聘。
2.县财政每年给予志愿者3000元生活补贴和500元生活用品购置一次性补贴。
3.对学前教育专业大中专毕业的试点工作志愿者经考核优秀的,今后在幼儿教师招考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金沙县学前教育志愿者岗位设置情况一览表.xls
金沙县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服务合同.doc
联系人:金沙县教育局人事股 戴信榜
联系电话:0857-7221239 邮箱:dxbx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