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8、考核政审时,未能交验招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已毕业的有效证据。
9、其他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职位人数的,从该职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
十、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等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后生效。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
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1、招聘咨询电话:3524715
2、监督电话:3523014
铜仁市万山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