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全部面试和其它测试结束后,将所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按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折算出的总成绩一并在市人社局和市规划局网站公布。
四、面试的纪律
(一)面试评委会纪律
1、面试前不得泄露面试评委会的人员组成情况;
2、面试试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开启;
3、由面试主考官按试题内容用普通话进行提问,未经主考官许可,其他考官不得随意提问;
4、面试考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给每位考生评分,不得带有任何主观性倾向;
5、面试情况不得在其他场合随意谈论;
6、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应予回避;
7、严禁在面试期间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讯工具。
五、考生纪律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到面试考场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不得参加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3、严禁考生在面试考场内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不记入成绩。
六、此方案由遵义市规划信息中心面试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852-866265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2—8230275(市规划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