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确定拟任意见。局党组召开会议,听取各单位科级干部竞争上岗领导组对本单位开展副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的情况汇报,局党组根据汇报情况和笔试成绩、演讲成绩、民主推荐成绩、干部考察组意见,集体讨论决定竞争者的拟任意见。
(七)公示。对拟任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七天。
(八)任职和任期
1.经过公示,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拟任人选,由公务员局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2.竞争上岗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按照所担任的职务履行职责,享受该职务的相关待遇。
3.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正式任命。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免去该职务,安排到竞争上岗前职级相同的岗位工作,并按新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九)竞争上岗因人数较少形不成有效竞争的,报人社局科级干部竞争上岗领导组审核同意后,采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方式进行选拔。
四、时间安排
副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的时间安排:职位填报于7月25日上午12:00结束,竞争上岗在7月28日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单位竞争上岗领导组结合实际确定。
五、几点要求
(一) 各单位副科级争上岗实施方案,报局科级干部竞争上岗领导组审定后实施(由人社局科级干部竞争上岗领导组办公室陈振明负责审定)。
(二)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妥善处理竞争上岗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既要积极支持、动员已参加笔试考试的人员参加竞争,又要安排好科室(单位)日常工作,做到日常工作与竞争上岗工作两不误,确保竞争上岗期间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
竞争上岗综合成绩计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