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择岗根据《简章》第八条第(一)款“未明确具体岗位的职位在考察结束后,由市招考(聘)办或各系统(主管部门)组织经笔试、面试(试教)、体检、考察合格且职位相同的人员根据经公示招聘的具体岗位情况,公开自愿选择岗位,按本人报考职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择确定。综合成绩并列的,由笔试总成绩高分者先选。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选定后考生立即填写职位确定表,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
(一)择岗时间凡在2012年8月27日前提供全部考察资料经考察合格的考生,择岗时间更改为2012年8月31日,2012年8月28日-2012年9月15日提供全部考察资料经考察合格的考生,择岗时间为2012年9月17日,2012年9月16日后不再受理考察资料。
(二)择岗地点:
第一批择岗地点:
教师职位(3017职位):福泉市林业局大会议室(六楼)
卫生职位(3016职位):福泉市财政局大会议室(六楼)
其余职位(3001-3015职位):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会议室(五楼)。
第二批择岗地点: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会议室(五楼)。
附1:《福泉市2012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考(聘)体检递补人员名单公示》
附2:《福泉市2012年公开招考招聘新增事业岗位工作人员考察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