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选岗工作已结束。但在第二次递补体检时,有4名考生放弃体检,又在选岗时,有6名考生主动递交放弃该职位的书面申请放弃选岗。根据《黎平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放弃体检和选岗的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如有其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招考办公室反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期三天(自2012年7月7-9日)。
二、举报电话:0855-6221555(县纪委监察局)
0855-6223326(县招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