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聘用
经考核、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八年内不得报考其它单位或调离。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察结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十一、联系方式
1、毕节市水利局
电话0857-8235796 联系人:张科长
2、毕节市勘测设计研究院人力资源部
地址:毕节市洪山路67号
邮编:551700
联系电话:0857-8253972 联系人:黄主任
电子邮箱: gzbjsdrzk@163.com gzbjsdr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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