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调配手续: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2007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6、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被多个单位确定为遴选对象的,个人可以选择,但必须在组织人事部门正试行文调动前作出决定;组织人事部门正式行文后,本人不得提出作为其他遴选单位调动计划。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本次公开遴选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DN.GOV.CN)。
八、未尽事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855-8221276
附件【附件1.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管理单位遴选职位表(第二批).doc】
附件【附件2.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参公单位2012年从基层公开遴选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附件3.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