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根据报考者综合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及拟选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
(七)办理选调聘用手续
将拟选调人员的考察、体检及公示情况报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人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降障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本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息烽县财政局解释。
咨询电话:0851-5193987(息烽县固定资产投资评审中心)联系人:曹跃飞 :电话:13329614777 13985570597
监督电话:0851-7721227(息烽县监察局)
特此公告
息烽县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