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855-2441060 上塘乡党政办公室
监督电话:15870260808 上塘乡纪委办公室
上塘乡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