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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2013新增50人公告

来源:山西省人事考试网 2013-1-14 15:50:33

 

八、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出现空缺的不予递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同时体检情况将在“铜仁市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政审对象。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和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考核政审,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政审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该职位出现空缺的不予递补。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一)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二)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的,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三)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四)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

  (五)面向毕业生招聘的人员在考核中发现在报考前已被其他单位正式录、聘用;

  (六)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七)其它经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

  考核合格者,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区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程序。Q15职位、Q21职位、Q23职位、W06职位根据拟聘用人选所报考职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在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报名条件一经公示,应严格遵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涉及招聘对象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本《实施办法》由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6-5235716(铜仁市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6—5223471(铜仁市碧江区纪委监察局)

  附件:2013年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  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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