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花溪区2013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需划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经2月27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考生笔试成绩实际,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含55分)。
花溪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代章)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