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其它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不能聘用的情形;
5、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八、调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考调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考调人员,或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选调的,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九、纪律监督: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市驻交通运输局纪工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
附表:1、毕节市交通运输局公开考调公路处(养护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表;
2、毕节市交通运输局公开考调公路处(养护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