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引聘程序
以用人单位为主体,按照下列程序开展急需紧缺特殊人才引聘工作。
1、报名与洽谈。应聘人员根据上述岗位信息与用人单位对接,洽谈应聘事宜。
2、确定引聘人员。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察后,上报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引聘人选。
3、办理引聘手续。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为引聘人员办理引聘手续。
联系电话:15722155665
联 系 人:翟恒霞
红花岗区人才引聘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