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 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县民政局办公室 0855-5725086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 0855-5722076
附件:1、县委社会组织工委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岗位表
2、县委社会组织工委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报名表 3、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
中共镇远县委组织部 中共镇远县委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