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管理方式
1.由开发区党建办对聘用人员进行统一管理、考核;人事档案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2.在聘期内被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或入学、参军的,可以申请提前解除合同。非以上情况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支付违约金3000元。
十二、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参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机关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三、其他
本《简章》由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6-3323156、3322939
附:1.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一支部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2.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一支部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