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武装部2013年公开招聘工勤人员简章》规定,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综合成绩折算前给予加分。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人员,只能按最高加分项的分值给予加分。
①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三都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及在三都县服务的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截止2013年6月17日在三都县服务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加3分;
②三都籍农村独生子女及其父母、二女结扎户子女及其父母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加2分;
③少数民族考生加1分。
现将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及加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3年7月1日至3日(共3天)。如对加分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书面或电话向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854-3926042。
附件: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武装部2013年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考生加分汇总表
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