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
贞丰县职业技术学校根据报考人员试教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六)聘用经试教、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聘用对象。确定为聘用对象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监督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名条件、公开试教、公开考核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取消参选对象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贞丰县任何聘用考试。七、其他
本公告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6610323 (贞丰县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监督电话:6610056(县纪委办)
附件:1、贵州省贞丰县职业技术学校2013年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doc
2、报名表.doc贞丰县职业技术学校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