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5月12日上午举行。考试时间15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于5月9日至5月10日在丹江口市教育局四楼人事科领取(如遇特殊情况考试时间有变动,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
2、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及公共知识。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学科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教育学等其它部分)各占50%。笔试成绩在丹江口教育信息网公布。硕士研究生报考不参加笔试。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考生名单,硕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如同岗位进入面试名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2人以上相同的,则并列进入面试。5月13日,公布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时间:5月13日,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3、面试方式:面试由演讲(含答辩)和说课两部分组成,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演讲(含答辩)20分、说课80分。具有研究生学历人员面试成绩进入该岗位招聘人数总数名次的,可确定为初录对象。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资格复审和考核
1、对拟招聘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
对通过考试的毕业生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班对拟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经复查资格发现有不合格人员的,可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2、对拟招聘的资教生进行考核。
对通过考试的资教生按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进入考核(按照笔试、面试成绩综合排名)。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班对进入考核对象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量、工作绩效等进行全面考核,满分为100分(具体考核方案附后)。
(四)成绩确定
毕业生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资教生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45%、考核成绩占10%。
总分相同人员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经 考试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参加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到市教育局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集合地点及注意事项见体检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交体检医院)。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三天内(有效工作日)在有关媒体 公布。体检中因身体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本人应于体检结果公布次日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并于指定时间进行复检。复检只有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递补体检人选名单在有关媒体公布并于指定时间进行递补人选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