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简章
根据《教师法》、《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十政办发〔2008〕29号)、丹江口市委常委会议纪要([2012]1号)精神,我市拟公开招聘一批大学毕业生充实农村教师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对象
(一)招聘名额:公开招聘教师30名(其中招聘资教生15名、招聘大学毕业生1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附后)。
(二)招聘对象:1、丹江口市在册在岗服务满两年的资教生。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音乐、美术学科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四)资教生报考需服务两年以上。
(五)身体、心理健康。
(六)毕业生年龄在26周岁以内(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2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二)报名地点:丹江口市教育局四楼人事科。
(三)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提供学历证明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持毕业证书原件)、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丹江口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由考生本人现场填报),到指定地点报名。报考确认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应不小于3:1的比例方可开考,若比例不足3:1,紧缺专业或特殊专业人才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比例可适当放宽。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费150元。考生报名原则上按乡镇学校岗位需求进行填报,按学科择优录用。录用时需要调剂的考生若不服从调剂,取消录用资格,按综合名次顺延递补。
2、报考人员报名提交信息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