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省基础测绘设施技术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经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决定拟聘用以下1人为我单位工勤人员,现予以公示: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所学专业 学 历 毕业院校
1 郝韵 女 1988.12 旅游管理 大专 河北大学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期间可直接向公示部门反映意见或举报问题。举报问题一般应署名,以便公示部门及时核实和反馈。
公示部门:河北省基础测绘设施技术保障中心
受理电话:0311-85266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