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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北省唐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唐山人才网 2012-7-11 13:13:54

六、考试、考核及聘用

1、笔试。2012年8月4日上午9:00-11:00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行《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证件审核。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3:1(需加试的岗位按照6: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证件审核人员(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证件审核)。

进入证件审核的人员,于2012年8月12日8:30-17:00,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2012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等证件材料(以上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西山道65号)三楼报告厅进行证件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步加试或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证件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

3、加试。报考“加试”岗位的考生,证件审核通过的参加加试,加试内容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自行制定。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加试成绩各占50%合成成绩进行排名,按照面试人数与聘用人数3:1的比例,依据考生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确定后,加试成绩不再进入考试总成绩,加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加试”岗位进入加试人数与招聘人数如果等于或不足3:1,则不再组织加试,证件审核通过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2012年9月1日-2日,面试的具体入闱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8月30日8:30-17:00,进入面试的考生到唐山人才交流中心(西山道65号)三楼报告厅领取《面试通知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体检。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内容、标准,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7、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唐山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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