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待遇与管理
公开选拔任职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用职务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由所在单位按公选前职级安排工作。
六、报名办法
凡符合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者均可报名。报名方式可以是组织推荐,也可以是个人自荐。报名者要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宛城区公开选拔副科级年轻干部报名登记表及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审查表》)。
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一级单位都要设立公开选拔报名点,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报名登记、汇总及上报工作。
报名者个人填写《报名审查表》一式二份,到所属单位报名点报名,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同版二代身份证照片二张。
各单位对报名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后,在《报名审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集中登记造册、汇总后报送至区公选办。报送时需提交《报名审查表》、《报名信息汇总表》各二份,同版二代身份证照片二张,同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单位编制册原件及复印件。
教育、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报名人员,还要提供个人人事档案。
《报名审查表》和《报名信息汇总表》可以从区政府网站和宛城新闻网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七、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下午18:00报名结束。(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会议室
咨询电话:0377-6363631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公选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