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吉林省“双百千万”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吉人才组字〔2011〕2号)之《吉林省百名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开发计划实施方案》,加强我省现代服务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决定开展全省百名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选拔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与条件
凡在我省域内从事现代物流、信息服务、金融服务、会计(在吉林省会计领军人才中选拔)、审计、法律、广告、农业服务、旅游、服务外包、现代商贸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企业工作,为吉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在岗工作的各类人才均可参加推荐选拔。
(一)热爱国家,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和吉林省振兴发展努力工作。
(二)一线在岗,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运用现代管理科学和技术经营管理企业,成绩卓著,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有相当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在本行业发展中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的人员以及得到业界公认、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的企业优秀经营管理人才。
(四)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和较高声誉的服务业企业经营管理者或专业技术人才。
(五)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本领域从事经营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有较丰富经营管理经验或专业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