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办发〔2010〕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长春市公安局交通安全训练教育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安全训练教育中心,隶属于长春市公安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00名。其中,市内招聘90名,岗位代码01,双阳区招聘10名,岗位代码02。
招聘岗位为综合管理岗位。具体工作岗位,由市公安局根据聘用人员情况,统筹考虑,安排到城区基层派出所,主要从事居民身份证办理、户籍登记、人口信息统计的接待咨询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统招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70cm以上。
3、学历取得和年龄计算时间均截止为201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