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11月19日9:00至11:00。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综合知识及计算机办公自动化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其中,公共基础综合知识占80分,计算机办公自动化知识占2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人选。
政策规定应加分的,按照有关规定加分,计入最终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工作结束后两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进行审核。地址:西民主大街809号,A座410室,电话:0431-85679915。
4、查询笔试成绩:2011年11月22日9时起,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登录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及名次。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不排名次。
5、本公告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等相关内容可在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站查询、下载。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二)面试人选的确定及资格审核
面试人选的拟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排序第300名,笔试成绩多人并列,且在合格线以上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面试;不足300人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笔试结束后,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拟定的面试人员按照网上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现场资格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面试人选。
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反应与情绪控制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拟聘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