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试讲(考核)
公开招聘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面试(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市教育体育局配合实施。
1.面试。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在报名处直接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作为参加“试讲”的资格,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2.试讲。试讲主要考察报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实际授课能力和讲课技术水平。报考职业学校教师的,试讲后还须进行实际演绎水平和操作技能的考核。考试总成绩为:试讲成绩×50%+考核成绩×50% 。
(四)体检。公开招聘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体检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根据考试成绩,按拟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岗位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公开招聘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考察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相关素能。
(六)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社局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及教体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一周。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审批。对公示合格的人员,按照公开招聘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聘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市教育体育局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由市教育体育局提出取消聘用资格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371-69820760/69879685
监督 电 话 :0371-69822600(市纪委) 0371-68508258(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新密市公开招聘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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