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
关于土木工程学科建筑技术与艺术方向教授四级岗位招聘启事
按照《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教师岗位聘用与聘期考核实施细则(暂行)》要求,根据航建学院学科和专业需要,哈尔滨工程大学航建学院土木工程学科建筑技术与艺术方向教授四级岗位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描述
名 称:航建学院土木工程学科建筑技术与艺术方向教授四级岗位
编 号:02050007
系 列:教师
等 级:教授四级
聘 期:三年
岗位职责:执行《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的规定》中关于教授岗位职责的规定。
聘期工作任务:
1.教学工作:①每年必须至少完整地讲授一门本科生和一门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充实,能直观的反映现代建筑科学技术最新成就,开阔学生的眼界,且教学质量达到校教学主管部门的要求。②硕士生导师一般应指导3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要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并符合培养质量要求。③聘期内,在国家级学会或厅局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学术会议上至少做过1次学术报告;或在其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至少做2次学术报告;或在学校范围内至少做3次学术报告,其中1次为本科生做报告。
2.科研工作:①以第一作者在重要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发表论文被SCI或EI收录的至少2篇;或者以第二作者在重要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8篇,其中第一作者为本人指导的研究生,被SCI或EI收录的至少4篇。②具备设计方案能力,在聘期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学校设计院的设计5项;审核图纸,保证设计图纸质量;指导青年教师,传授建筑设计经验。③作为建筑设计和规划专家,能为学校建设和规划决策提供咨询。
3.学科建设:①积极协助学科负责人做好本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工作。②在住宅建筑设计方面的科研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
4.其他工作:①对建筑学学科及相关学科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设计施工经验,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②在聘期内培养青年教师1—2名,向其传承尽职尽责的科学精神,传授积累的 教学经验和技术,培养其独立的教学组织能力。
待 遇:教授四级
用人方式:签订固定期限合同
二、聘用条件
1. 学历学位:建筑学专业本科及以上
2. 年龄及身心条件:不超过55岁,身体健康
3. 工作经历:副教授任职5年以上,硕士生导师
4. 学术背景: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教学和科研经历
5. 能力与水平:具备省级及以上建筑科学技术专家委员会成员的学术水平
6. 优先条件:具有国家相关注册资格者优先
7. 其他:外语水平符合哈尔滨工程大学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关文件要求
三、应聘材料:按照学校和航建学院要求上报同行专家评议材料及岗位聘用材料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9日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哈尔滨工程大学航建学院
报名地点:11#3027室
邮政编码: 150001
联 系 人: 余晓韵
联系电话: 82519210
E-mail: yuxiaoyun@hrbeu.edu.cn
哈尔滨工程大学
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
201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