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时间: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4月19日。
3.联系电话:0454-579077915245490008联系人:张海波
4.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表及其他方式了解调查,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应聘者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供审核:
(1)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必须提供所在学校的学历证明原件,证明其学历层次是本科几表录取和所学专业,毕业离校时提供不了毕业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高考成绩单(一表本科)或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三联单原件(学校证明档案内高考成绩单丢失的,可以出具此三联单,要求盖有学校鲜红章)。
(2)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者本人务必按电话通知要求按时分别于2012年4月25日持身份证并带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到管局人社局现场填写《建三江管理局招聘教师诚信报名登记表》,并分组审核上述要件,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发放准考证准予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办法
1.应聘者要参加管理局组织的专业知识考试。公开招聘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比例,报名结束后如有特殊情况报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再予审定。
2.笔试内容:以高中教材为依据,分学科或专业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所学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