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考察应聘者的外在气质、特长技能、形象和仪表、行为举止、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
4.实践技能测试:考核应聘教师专业素养、组织教学的能力和传授知识的方法和技能。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计算机考试:重点考察应聘教师现代技术的运用能力。计算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
6.具体考务方案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录用方式: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需求人数1:1比例择优入围体检。
(三)体检
1.体检组织: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建三江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体检者承担。
2.体检要求: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
3.体检须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报管理局招聘办同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对拟录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公示5个工作日。
2.聘用: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办理就业调档手续等。档案经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合格者,直接调入学校;审查档案不符合录用条件者直接解除录用关系,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四、有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可直接进编并录入事业实名制,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五.组织机构
管局成立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荣华
副组长:陈兆明、宋英堂、张景春、李方田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局人社局
主任:张瑞强
成员:周洪江、程荣、孙嘉悦、马妍、李静、教育局人员、纪委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