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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畜牧兽医职业学院2008年招聘教师增加计划方案
整理自:黑龙江省人事厅 2008-11-7 11:05:33
 一、学院简介
    黑龙江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是2002年2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隶属于省畜牧兽医局,距今已有59年办学历史。曾多次荣获“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等称号,被列为省级示范性职业学院建设单位。省编委核定编制数420名,现有在编教职工405人。其中教师262人,教授36人、副教授52人,被评为省级名师2人、省级学科带头人6人,具备“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73%,现有在校生5200人。
学院占地2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现有专业实验室、标本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112个。学院有教学楼、实践技能训练中心、图书馆、体育馆、学生公寓等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基础办学条件,有动物疾病诊疗中心、示范性动物养殖场、农牧实验场等校内实训基地和26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完全能够满足学生和教师学习、实践、科研等方面的需要。2007年,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为95.48%,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二、招聘人员计划(二)
专 业 方 向
人数
专 业 方 向
人数
机械设计与制造
1
计算机(网络)
1
机电一体化
1
计算机(软件)
1
制药工程
1
生物技术
1
药 学(药物化学)
1
物流管理
1
食品工程(果蔬、农产品加工)
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语言标准,谈吐流利。
    3、应聘范围为全日制高校应往届毕业的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本科学历和国家干部身份的优秀社会人才(有大中型企业四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正式落编后将享受由国家、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六、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制订如下考核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及联系方式
    自人事编制信息网公布之日起30日内,学院人事劳资处(图书馆楼119室)接受应聘人员报名申请,申请时需提交求职简历(附照片)、在校成绩单、具体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原件、大学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或证明)等相关材料。联系电话:0451-53187423,0451-53187400,电子信箱:hmzyrsc@163.com
    (二)资格审查
    学院人事劳资处收到自荐材料后,将对符合专业需要的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者本人。
    (三)考核方式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院长为副组长,人事劳资处、教务处、各院(系、部)主任、相关学科组成的公开招聘教师考核专家组,对应聘人员采取面试(试讲)、基本技能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试讲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主要考核竞聘人组织教学、教法、教态、教学内容、语言表达、板书等。同时考核竞聘人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反应速度及回答问题的准确性等。根据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报院党委审批。
    (四)体检
    拟聘人员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
    (五)公示
    根据面试、试讲、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拟聘人员,在校园网和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到学院人事劳资处签订聘用协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批准。
    (六)学院纪检部门对学院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七)省畜牧兽医局人事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八)对新聘用人员采取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退回原单位或自谋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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