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及所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用人单位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组建于1956年8月,在黑龙江省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院广大员工50多年的不懈奋斗,现已发展成为科技力量雄厚、科技成果丰硕、综合实力较强、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省级综合性公益类农业科研机构。全院下辖29个研究所(分院),均系省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处级事业单位。我院拥有院重点研究室3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3个,大型仪器设备300多台件;拥有国家马铃薯改良中心、国家大豆工程技术中心、国家大豆种质改良分中心等17个国家级中心分中心和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合丰号大豆、绥农号大豆、黑河号大豆,龙单号玉米、嫩单号玉米、龙粳号水稻等6个国家级原种繁殖基地,农业部农业高新技术产品交易市场,国家黑龙江省农业科技园区等国家级转化平台。我院现有在职职工1832人,其中,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579人,具有博士学位51人,硕士学位383人,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13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135人,博士后161人。现保存品种资源30000多份,野生大豆、春小麦资源为全国特有。
单位详细情况可登陆我院官方网站www.haas.cn查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笔试、面试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2010年7月以前毕业)毕业生及社会在职人员。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的单位均为省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处级事业单位。
三、招聘岗位(具体内容见附件1)
四、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4、身体健康;
5、除特殊需要外,需具有高等院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6、具有从事本行业及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7、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报考地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笔试成绩可再加2分”的相关待遇规定,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招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