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关政策及待遇
1、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统一纳入县一类事业编制管理,享受本县相应岗位同等待遇。
2、事业单位引进的在职人员保留原有行政级别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按照相关干部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在林甸县最低服务年限五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自行辞职的,应负相应违约责任。
4、企业引进人才由引进企业和被引进对象商谈具体的政策待遇。
五、其它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林甸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面 试 地 点 及 时 间:另行通知。
投递电子版报名邮箱:ldxrcyj@163.com
联 系 电 话: 13204590753 0459-3310753
网上报名,请认真填写附表《林甸县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信息表》,不准改变原表格式,并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应聘表见附件或到rc1111@163.com邮箱下载,密码:3310753
附件1:2013年林甸县事业单位急需适用人才引进计划.xls
附件2:2013年林甸县企业急需适用人才引进计划.xls
大庆市林甸县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