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中学校(含职高)学科教师的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安化三中、五中、十二中、实验高中、职业中专、江英学校选调部分所需学科教师,其选调工作必须依据《安化县2015年秋季教职工调配方案》的原则下进行。
一、关于高中学校(含职高)选调部分学科教师办法
1.同意安化三中、五中、十二中、实验高中、职业中专在选调对象双方学校同意后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可以互调,所需缺科教师采用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在符合选调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中选调。
2.选调方案报局党组审核同意后由各学校自行组织实施。
3.各高中学校要成立教师选调工作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把握好资格审查、考察考核等环节的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稳妥的实施,把优秀学科教师选入高中学校。
4.职业中专学校所需缺科的教师选调由职业中专总校自主组织实施,在8月25日前完成。
5.各高中学校需选调学科教师情况如下:(详见附件)
6.报名资格审查与考察考核时间:
①报名、资格审查:8月21日
②考察考核时间:8月23日
二、关于江英学校选调教师办法
1.同意江英学校按现在使用在职公办教师总数的同时按“出一进一”的原则予以补充。
2.所选调教师由江英学校和教师现工作单位办理借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