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是省委、省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下培训轮训全省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理论骨干的学校,是学习、宣传、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阵地,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校(院)坐落在长沙市岳麓区白云路386号。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湘人发[2003]72号)和《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湘人发[2005]171号)文件精神,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和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校(院)委的领导下,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校(院)人事处,由校(院)人事处负责具体招聘工作事宜。招聘工作全过程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35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岁);
(四)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五)符合专业所需技能条件;
(六)专业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一)
五、招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