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协管员实行雇员制的意见的批复》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支队用人需求情况,我支队今年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雇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名额
1、市区机关雇员12名;
2、各镇机关雇员10名。
(二)、应聘人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服从安排,热爱劳动保障监察事业,劳动监察法律法规及政策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有一定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中专及以上学历,熟练计算机操作;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三亚市户口或三亚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