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步骤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能力和素质,满分为100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发布后,报考人员在期限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报考者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身份证一致),经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
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若某岗位由于缺考、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所有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否则,不能参加面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遇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发布后,面试人员在期限内到报名地点进行面试确认、领取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确认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书原件。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单,经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已婚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等方面。政审时还要对政审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政审结束后,考察小组出具书面政审材料。
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报考岗位统一分配,试用期1年。试用期主要考察新聘用人员是否适应拟聘岗位要求。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hahb.lss.gov.cn/)是本次招聘工作指定的工作网,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hahb.lss.gov.cn/)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咨询电话:0392-33160773255577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