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满分100分。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考察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察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凡被聘用人员,要求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管理。
九、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咨询电话:0379-66917037
监督电话:0379-66921959
附件一:《2011年吉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二:《吉利区公事业单位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吉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