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①正科级职位按拟选职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②副科级职位按拟选职位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六)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的总和,①正科级职位按拟选职位的1:2确定考察人选;②副科级职位按拟选职位的1:1.3确定考察人选。
(七)分类差额票决。
根据考察结果,①正科级职位按1:2提交市委常委会或市委全委会实施分类差额票决;②副科级职位按1:1.3提交市委常委会或市委全委会实施分类差额票决。如最后一名出现得票相等,使票决人数多于拟选人数,则由常委会研究决定。
(八)任前公示。
(九)任用和任职承诺。
选拔任用的正科级领导干部,在媒体公开进行任职承诺。考验期一年,期满后经组织考察,完成岗位目标和任职承诺事项的,正式办理任职手续,任职时间从考验期算起。考验期内未完成岗位目标和任职承诺事项的,视为不称职,按原职级重新安排工作。
四、组织领导
成立林州市公开选拔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市长和市委副书记担任,成员包括其他市委常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组织部长兼任,副主任由组织部副部长担任。公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公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日常工作由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理。
五、纪律监督
成立林州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纪委副书记担任,成员包括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监察局局长、审计局局长、人事局局长、公安局副局长、纪委常委。公选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由监督小组进行处理。
六、具体安排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5日—7日
报名地点:党政综合楼西附楼3113室组织部会议室
联系电话:6166331
林州公选报考职位及条件.doc
林州公选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