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录用审批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省辖市级检察院汇总,经省辖市委组织部审查,报省检察院审核后(报考铁路检察院的由省检察院直接审核),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统一公开选拔录用的初任检察官人选经任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即可依法任命检察官职务。新录用的初任检察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察不合格的,报省委组织部批准,取消录用资格,依法免除检察官职务。
十六、本招考简章由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负责解释。
本次考录工作查询网站:
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gov.cn)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互联网网站(www.ha.jcy.gov.cn)
河南华图官方网站(http://henan.htexam.com)
省检察院咨询电话:0371-66788118
附件:2012年河南省统一公开选拔初任检察官人选职位及代码明细表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