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拟录用人员数量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政审对象。考核和政审按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
五、培训、试用、聘用
对考核和政审合格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公安机关工作,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公安辅助岗位人员是劳务派遣部门委派到公安机关工作的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身份,协助民警工作。
六、工资福利待遇
辅岗人员培训和试用期期间只发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和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为方便考生咨询和报考,考生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或上网查询:
安阳市金鑫劳务有限公司:0372--2299312
公安机关:0372--5118291
安阳人才网:www.ayrc.net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aay.hrss.gov.cn)
附件:公安机关辅助岗位专业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