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纪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干部室。市纪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六、纪律要求
1.整个选聘工作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
2.相关人员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工作制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与考试、聘用等有关的相关信息等。
3.报名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进行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取消其聘任资格。
本方案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3937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