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工作纪律与责任
1、承担体检任务的医疗机构,应按照《标准》及《手册》所规定的要求、程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体检工作。
2、对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
3、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循私舞弊、渎职失职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体检组的医务人员与考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的,要实行回避,否则其体检结果视为无效。
浉河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