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及综合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五、人员管理和薪酬标准
(一)人员管理
此次招聘的讲解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的用人方式。许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招聘人员在岗工作期间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再聘用。正式录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二)薪酬标准
招聘人员月工资1360元,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由单位缴纳,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担。
本简章由许昌市烈士陵园负责解释。
二○一三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