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适应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县纪委县监察局拟在县直机关公开遴选5名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
(四)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遴选名额和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名额(5名)
1、文秘类2名
2、财会类1名
3、案件查办类2名
(二)遴选范围
符合条件的县直机关公务员(含县直单位派出机构的公务员)。
(三)遴选对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热爱纪检监察事业。
2、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在本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
6、财会类职位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现从事财会工作;文秘类职位需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案件查办类职位具有从事公、检、法案件侦办、审判工作经历优先。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上述一类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