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
(一)专业科目考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运用维吾尔族语言听、说、读、写的能力,包括书面翻译水平测试和口语水平测试。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专业科目考试后,由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共同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符合职位报考条件、通过现场报名的人员均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二)面试。测试内容、有关要求和组织程序等与2012年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面试一致。具体要求请查询湖北省2012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相关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在专业科目考试合格考生中,根据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3:1的比例确定。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科目考试初步定于2012年7月上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与2012年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面试同步进行,时间地点请关注湖北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综合成绩计算。按照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四、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结束后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政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