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规定,结合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报经市人社局同意,市文化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名称及职数
1、岗位名称:宜昌市博物馆考古及博物馆专业技术岗位。
2、招聘职数: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无不良嗜好。
(二)岗位条件(须同时具备)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田野考古学、博物馆学专业毕业;
3、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及绘图软件;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